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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检研学社?黔西读书会第12期】——守护“少年的你”让“大灰狼”无所遁形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8日,黔西市检察院开展“毕检研学社?黔西读书会”第12期。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萍作为主讲人深入剖析了一起教师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各内设机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及贵州大学法学院在黔西市检察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实习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读书会。

刘萍分享到:黔西市检察院在运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碰撞筛查“密接”行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时,发现一条线索,便组织干警展开了一系列走访调查工作。经查,一件强制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系某校在职教师徐某,其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过程中强制猥亵一名未成年人。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专班立即启动“一案一倒查”案件分析倒查程序,主动提前介入,通过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实地走访,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调查,不断完善证据链条,充分掌握徐某犯罪证据和犯罪事实后,向人民法院建议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并终身禁止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得到人民法院采纳。该案的成功办理,昭示着黔西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力助推社会高效治理的决心和毅力,也彰显出检察机关开展数字检察监督工作的前端性和创新性。



在互动交流环节,实习生发言:

请问刘专委,检察院如何监督密接行业开展入职查询工作?

刘萍:“我们主要通过联系这些行业的主管部门,提醒和监督他们对行业内在职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入职查询,对新聘用人员在入职前开展入职查询,对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劣迹的,及时调离或解聘。”
“希望同学们不止于分享的案例提问,黔西市检察院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方面,也有体系化的做法和成效,通过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我们一道把理论和实践融通互鉴,既有助于同学们尽快了解实务,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推动检察工作。”

实习生:“黔西检察院在防治校园霸凌的措施有哪些?”

刘萍:“我们依托‘守未联盟’平台,并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载体,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巧,提升他们的自护能力,也警醒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纠正自身错误,杜绝欺凌事件的发生。对因遭受霸凌后导致心理创伤的,组织‘黔西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咨询、情绪疏导。”

与会检察干警和实习生们就该案办理取得的社会效果与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措施开展热烈探讨。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检察人员应该积极结合大数据发展,以数字检察监督把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入口关’,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我院又探索出了更新的、更高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途径,对助力社会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读书会现场干警赵灿这样说。

据了解,该院在毕节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联合威宁县检察院建设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法律监督模型》,已在全市八个县区院上线运行,应用大数据碰撞筛查,对教育、医疗等密接行业开展法律监督。该院将加强和完善该模型的实际运用,让隐藏在密接行业里的“大灰狼”无所遁形,净化未成年人生活和学习环境,呵护祖国花朵健康安全成长。


作者:黄丹玲
编辑:胡 奎
审核: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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