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最高检近日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诉源治理;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黔西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由第一检察部牵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相关业务条线配合,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履职,以“四大检察”+“五项举措”,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反向衔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同行政部门下好先手棋,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做实保驾护航
二、企业合规刑事不诉做实依法平等保护
2022年7月,某供电企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授意张某某清理其责任辖区某乡镇输电线路下具有安全隐患的林木。张某某组织第三方某建筑公司工人用油锯砍伐相关林木,经林业部门鉴定,被砍伐林木12株,林木蓄积合计24.1079立方米。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移送黔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该企业申请下,黔西市检察院开展了系列社会调查并经上级院批准后,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2023年3月,经考察商请第三方组织评估涉案供电企业整改合格后,黔西市检察院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召开公开听证会。经审查认为,该供电企业及张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该供电企业及时完成补植复绿,加强了企业管理,张某某同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以犯罪情节轻微,对该供电企业及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3月,黔西市检察院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召开公开听证会。
三、《检察意见书》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后半篇文章”
四、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做实诉源治理
五、检行联席会下好先手棋做实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1日,黔西市检察院就联合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召开涉税案件行刑衔接联席会。
下步工作中,黔西市检察院将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富矿精开”、强化安全隐患监督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以更多“小切口”抓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为黔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