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拓展《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等文件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
1月29日,黔西县检察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检务督察专员、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人员、特约监督员等受邀参加听证会并并对案件发表各自的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卷宗内收集的证据材料和政策法律适用等,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对拟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与会人员在听取介绍后,对案情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完全符合刑诉法的规定。
检察机关以听证会这种“看得见”的检察办案方式,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执法办案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更加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意识,得到参与此次听证会的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