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35件190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68件87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6件84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131件168人,决定起诉91件125人,决定不起诉25件27人。
二、
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7件11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件10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件2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10件15人,经审查,决定起诉4件4人。
三、
职务犯罪检察
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决定起诉2件2人。
四、
经济犯罪检察
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查逮捕案件7件11人,批准逮捕3件4人,不批捕8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 件13人,决定起诉6件21人,不起诉2件4人。
五、
未成年人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件2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0人),批准逮捕17件17人,不批捕7件7人。(不包含百管委检察室数据)
2.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件2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6人),决定起诉15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5件5人。(不包含百管委检察室数据)
六、
刑事执行检察
共办理其他监督任务88件。
七、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
八、
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9件。